公安部111号令,全称为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,虽然其编号与实际的公安部文件编号有所出入(目前公安部最新的是147号令),但为了完成您的请求,我将基于假设的111号令内容,构建一个关于网络安全保护的虚构条例概述。请注意,以下内容并非真实存在的具体法规条文。
加强网络空间安全保护若干规定
为保障国家网络空间安全,维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规定旨在规范和加强网络空间的安全管理,明确各方在网络空间中的权利与义务,提高全社会对网络空间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。
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,加强网络空间安全宣传教育,提升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。
第二章 网络运营者责任
第三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完善技术防护措施,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,确保网络设施及数据安全。
第四条 网络运营者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收集、使用个人信息时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的原则,并公开收集、使用规则,明示收集、使用信息的目的、方式和范围。
第三章 监督管理
第五条 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指导网络运营者的安全管理工作,依法查处危害网络空间安全的行为。
第六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网络运营者,公安机关有权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情节严重的,可以并处一定数额罚款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第四章 法律责任
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第八条 任何个人或组织发现有危害网络空间安全的行为,均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第五章 附则
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上述内容仅为示例性描述,旨在展示如何构建一个关于网络安全保护的规定框架。在实际情况中,具体的法律文本会更加详细且具有针对性。